終於下了決定, 終於有自己真正的家.
這年來, 雖然己習慣了現在的地方, 也住得樂透了, 可是一想到它不是真正屬於我們, 想到它的限期, 想到始終也要離開, 想到將來許多許多...... 心就夠煩了. 要在這遍小小腹地找一個安樂窩, 說真的不容易. 思前想後, 左計又計, 以我們的能力, 不是不可以在原區置業, 可是我會想, 供樓須要的一大筆金錢, 將會使生活起360度的轉變, 我們的生命就此奉獻了嗎? 老實說我實在不甘心的, 二百六十多萬, 只有一個五百多尺的三房單位, 空間不顯得特別大, 景觀都不要求了, 還要每月供款一萬六千七千多元. 在香港置業對我們年青一群來說, 真的有點吃力.
為了生活可以開心一點, 我想何不把眼光放遠些. 一直做人也相當偏見的我, 想了整整一晚, 用了一星期時間去搜集資料, 我終於決定要走遠一點看看. 這"一點點遠", 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是相當遠, 像長征一般的遠, 我也曾是他們一份子. 可是可以寫到這裡, 大家都知道我一定有新的定論.
心是豁然開朗了, 因為真的找到一個很理想的家, 想到每天起來可以望到青蔥的山, 可以望得很遠, 可以有這麼大的空間, 這麼的居高臨下, 有大廳可以周圍碌, 可以幽幽靜靜的睡一覺, 可以養猫仔, 終於可以有自己的衣帽間...... 這些真正可以擁有的東西, 我可以甘心情願為它們付出的, 而且我的生活質素不但可以保持, 還可以比以前更好. 我終於要放下成見, 對自己偏執的思想也恨恨打了一巴掌.
雖然我將會搬得遠遠, 但好朋友仔, 我仍然十分願意常常見你們, 為了一起聚聚吃飯行街, 就算多遠對我來說也是沒距離的.
有點緊張, 因為全新的一頁正在等著我揭開.


10 則留言:
嘩!恭喜先!我完全明白找到一個自己合心合意的家,是多麼令人興奮!生活要愈來愈愉快呀!
棉花糖bb,好遠好遠,即是有幾遠呀?無論幾遠,我地都會想到「你的家」走一走,逛一逛,倒亂一番!
恭喜晒,希望快o的再有另一個好消息啦!!
吳靜雯, Sephine, 新屋的確好遠, 嘉湖山莊...... 天水圍呀! 一直以來我非常抗拒呢個地方, 不過實在真係一種偏見.
對於呢間新屋我真係好興奮, 好耐冇住過大屋啦, 咁大個女亦冇住過咁高層 (37樓, 差不多係頂樓, 好開揚), 只係第時番工路程遠咗好多, 要小小時間適應啦!!大家唔嫌遠我真係好想招呼你地來玩架!!
香港彈丸之地,其實也遠不了多少,每天多付出點點時間,總好過給地產商和炒家大賺一筆,而且住大一點,視野遠一點,人也開心一點!期待你的新居!
唉!幾時到我買樓呢?!
hehe,別人的遠對我來說,卻是近了好多~~以後我找你見面大概會方便很多呢:)
Congratulations to you! Though it sounds far away but I think the transport is still convenient for 嘉湖山莊, right? And you drive too! When will you move into your new home? I'm having a new home too but still in renovation, couldn't move in till May ar! May be we can have 'home-warming party' at both our home... if you dont mind my home is too FAR away!!
Mui Hung, 我諗計埋交屋, 裝修, 起碼都6月尾先入伙, 你地怏過我啦! 到時一定要請我地house warming!! 如果第時大家唔嫌遠, 入離燒野食啦! club house都有好多嘢玩, 第時約大家!! ^-^
偉 & 芷韻, 我贊成目光真係要放遠啲! 我唔希望自己死供爛供, 都只係一個唔係好好嘅單位, 仲要冇錢淨. 而且, 我希望如果我真係有小朋友, 佢地有大啲嘅空間生活, 自己又可以開心啲. 好彩仲有你地兩個比較近我, hahahaha!! 不過無論你地約晌邊度見面, 我都會來!! 剛收到瑽子電話, 第一句問我,"你做乜搬到咁遠呀?", 睇離呢個long story我都要慢慢同佢個8婆詳談啦! haha!
so many big news recently, 4 weddings this yr so far all best friends. fat yuen and u bought houses. what am i doin? hmm luckily still a bunch of friends are with me hahahhaha.
I am so happy to see you tonight, you are right! You got us all beside you, of course together with Dr. Ng. Kekekekeke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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